浙江海寧長安東陳商業綜合
海寧長安東陳商業綜合體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海寧長安東陳商業綜合體項目已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以2508-330481-04-01-163660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招標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浙江長宸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浙江長宸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海寧長安東陳商業綜合體項目(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15357萬元,工程概算15357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13906萬元,建設規模:總用地面積約9111m2,總建筑面積約31643.27m2,包含兩幢單體及地下室。其中一號樓地上4層、建筑面積約7478.46m2;二號樓地上17層、建筑面積約17007.9m2;地下一層、建筑面積約7156.91m2。主要涉及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及配套室外附屬等專業。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建設地點:長安鎮仰山路西側、錢塘路南側。
2.2招標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海寧長安東陳商業綜合體項,包括建筑工程(含樁基、基坑圍護、幕墻等)、安裝工程(含電氣、給排水、消防、泛光照明、抗震支架、能耗管理等)、室外附屬工程(含道路鋪裝、綠化、雨污水、室外給水、充電樁、標識標線等)(具體詳見招標范圍說明、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招標標準預算價10000萬元。
2.3施工總工期:750日歷天。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2020年1月1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2020年1月1日指的是合同簽訂日期)類似工程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指單個工程合同價在80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廠房和住宅除外)】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經備案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許可證(可三選一)、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必須提供),提供的資料應能反映工程規模及造價,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完全體現業績要求的,需同時提供其他相關的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簽署的工程資料,如竣工圖、工程價款最終結算憑證等。如所提供的資料未能反映招標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標人的處理方法處理。(以上資料提供原件掃描件,注明“經備案”的證明材料必須經備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資源中心不在中標通知書上蓋備案章的,可以提供當地交易中心-中標公告的網頁截圖+中標通知書)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