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詢比條件本詢比項目 經開區污水廠改擴建尾水泵站維修工程(三次)(項目名稱),項目業主為 宿州市新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詢比人為 宿州市新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詢比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詢比。
2.項目概況與詢比范圍2.1建設地點: 宿州市境內 。
2.2建設規模:經開區污水廠改擴建尾水泵站維修工程(三次),總投資約53.11萬元。
2.3工期:60日歷天 。
2.4詢比范圍: 經開區污水廠改擴建尾水泵站維修工程(三次),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的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期內的維修等相關工作) 。
2.5標段劃分: 不劃分標段。
2.6質量標準: 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標準,滿足詢比人要求 。
2.7詢比控制價: 531096.36元 。
2.8其 他: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詢比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后頒發的機電工程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機電工程 專業 二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經理須是本單位正式人員,投標人提供依法繳納社保承諾書或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社保繳納單位應當是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社保繳費證明或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至少含養老保險)。如為退休人員,應提供人社部門頒發的退休證明材料。
3.3本次詢比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