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水文站測報功能恢復工程標段公告
彭山水文站測報功能恢復工程 (項目名稱) /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 彭山水文站測報功能恢復工程 已由 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以 眉彭發改【2025】203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 ,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眉山市彭山區河道維護中心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設備及安裝(含配套土建) 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審批部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眉彭發改【2025】203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自行招標;?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 /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中招財智工程咨詢(四川)有限公司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彭山區觀音街道
2.2 建設規模: 恢復和完善彭山(四)水文站水文監測體系,改建提升水文測驗信息化、自動化、現代化的功能。
2.3 總投資: 1950.35萬元
2.4 招標范圍: 所屬建設范圍內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示范圍內的全部內容。以及設備需求一覽表中的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以及售后。詳細技術參數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5 計劃工期: 150日歷天
2.6 工程質量要求: 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現行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7 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2.8 標段劃分: 1個標段,具體劃分為:設備及安裝(含配套土建)。
2.9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10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
(1)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資質, / 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允許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牽頭人為:施工單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負責工程量清單中建筑工程部分的相關工作;聯合體成員為:設備供應商;負責工程量清單所列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部分的相關工作;聯合體成員應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均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聯合體成 員(含牽頭人)不得超過2家(含2家);
(3)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4)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名義在本招標項目中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5)本項目支持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
(6)本項目投標報名、投標保證金繳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均由牽頭人負責,牽頭人進行的該行為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3.3 主要設備的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主要設備為: 雷達水位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