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高新區舒家嘴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工程EPC總承包監理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本項目招標文件相關規定,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澄清與修改,具體內容如下:
提問部分:
1.關于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商務標評分因素評分標準中,同類別工程獲獎(8.0分)承擔過的市政工程類項目獲得國家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監理相關行業協會)獎項或表彰的,每提供一項得 8 分;獲得省級(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監理相關行業協會)獎項或表彰的,每提供一項得 4 分;獲得地市級(副省、地市州)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監理相關行業協會)獎項或表彰的,每提供一項得 2 分,本項最多得 8 分。同一項目只計取一次最高級別獎項。 提問:請問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湖北省市政工程協會、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協會、宜昌市建筑業協會等頒發的市政工程類獎項是否符合要求?還是本項所指“監理相關行業協會”僅限名稱中含“監理”二字的協會?
答復: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