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水務集團2025-2027年度巖土技術服務單位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水務集團2025-2027年度巖土技術服務單位
原項目編號:2025BFFWZ02205
原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水務集團2025-2027年度巖土技術服務單位招標文件補疑
2025BFFWZ02205
1.現針對招標文件P55-P56中“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商務、技術及報價文件詳細評審標準”第2.2.2
(2)條中,投標人業績、項目負責人業績評審標準“b.與該業績對應的項目已完成的證明材料(如驗收報告等)。”提出疑問。可否明確告知業主證明是否屬于業績對應項目已完成的證明材料?
答:予以認可,同時需符合招標文件其他要求。
2.評分標準:“2.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時間為準),投標人完成的工程監測項目獲得過地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或學會)頒發的獎項,每個得2分。滿分2分”。部分行業協會頒發的項目獎項為項目評價或評定證書,如上海、重慶、天津、安徽等省市勘察設計協會自2024年之后對項目不再是評獎,而是項目評定或評價,項目榮譽等級為
一、二或三等成果,實質等同于
一、二或三等獎,請問此類獎項是否滿足上述評分標準中關于獎項的要求。如不滿足,則獎項的設置存在一定的區域排他性,對部分投標人存在不公平。
答:提供的項目獲得地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或學會)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評定或評價榮譽的,滿足評分標準中關于獎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