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國鐵塔上海浦東新區分公司2025年流量監控設備應急保障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中國鐵塔上海浦東新區分公司2025年流量監控設備應急保障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上海浦東新區分公司2025年流量監控設備應急保障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CTBX0030-2025-4354 )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上海信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含稅金額0.89萬元。
1.6標段劃分:不劃分。
1.7成交單位數量:1個,份額100%。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不含稅總價0.83萬元,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內容:提供應急保障服務,包括應急響應服務、故障診斷與修復服務、設備保障服務、數據保障服務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雙簽之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
2.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提供3年的應急保障服務。
2.4服務區域:上海市。
2.5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符合詢比文件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3.2供應商須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3.4本項目不接受分包、轉包。
3.5控股管理關系:
(1)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3.6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
(9)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國/上海市】“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投標同類產品“中國鐵塔【全國/上海市】供應商黑名單”的。
3.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須符合的要求。
3.8業績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供應商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類似項目業績,累計合同金額0.8萬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