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漸江段)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二期)全過程咨詢服務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安江流域(漸江段)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二期)全過程咨詢服務已由 黃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黃發改行審[2023]2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黃山市古徽州文化旅游區管理委員會,招標人為黃山市古徽州文化旅游區管理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地方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新安江流域(漸江段)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項目(二期)全過程咨詢服務
2.2項目編號:HJAGC2025G141
2.3建設地點:黃山市
2.4建設規模:本項目實施范圍為新安江干流漸江以及漸江主要支流桂溪、賢源河的河流生態緩沖帶,漸江建設范圍為屯溪湖邊樞紐至歙縣雄村鎮豐村段,河道長度約24.4km;桂溪建設范圍為上游徐村至下游漸江入河口處,河道長度約2.4km;賢源河建設范圍為上游下山村至下游漸江入河口處,河道長度約2.2km。建設內容包括污水處理、植被恢復、近自然濕地、自然岸坡及生態溝渠等。本次(二期)工程總投資約6000萬元
2.5計劃工期:540日歷天(暫定),具體自本項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結束之日止
2.6招標范圍:主要包括:
(1)設計咨詢:包含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
(2)項目管理: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對項目的質量、進度、設計、投資、安全、合同、信息及組織協調等所有方面進行組織和管理,具體包括:工程建設手續辦理、合規性咨詢、進度管控、費控管控、質量管控、安全管控、施工與竣工驗收管理及移交管理等(含施工項目標前審計);
(3)工程監理咨詢: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工程監理(含另行發包工程和采購類項目所涉及的相關監理);
(4)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主要為清單編制、控制價編制、招標代理服務(含另行發包工程和采購類項目所涉及的相關內容);
(5)其他服務:包含測繪、地勘、施工圖圖審(不含水土保持、洪評)。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合格
2.9招標控制價:本項目按費率報價,全過程咨詢服務費最高限價費率為8.23%,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最終結算價以服務項目范圍內實際的工程概算批復工程費為計算基數,過程結算按照實際完成工程量應付價款為依據,最終咨詢服務費按實際結算(最終結算價=中標費率*工程概算批復工程費)
2.10項目性質:工程服務類
2.11.本項目是否采用“評定分離”: √ 采用□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設計資質:滿足以下①或②+③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資質或市政(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行業甲級;
③工程設計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復工程)專項甲級。
3.1.2監理資質:滿足以下以下①+③或②+③資質:
①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②住建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水利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1.3全過程管理: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3.1.4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3.2.1 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總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水利水電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
3.2.2 項目設計咨詢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有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
3.2.3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須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
3.2.4 項目造價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或原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
注:項目總負責人可以由總監理工程師兼任;設計咨詢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造價負責人需獨立設置,不得兼任。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5)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6)投標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