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02320252025SB251造紙二廠3#機蒸汽冷凝水系統優化改造中冷凝水泵系統招標文件
1.項目名稱:造紙二廠3#機蒸汽冷凝水系統優化改造中冷凝水泵系統
2.項目內容及要求:
2.1為外送泵組配置冷凝水輸送泵組
冷凝水泵選用立式不銹鋼水泵,耐溫≥120℃,葉輪材質304不銹鋼,電機等級:YE4;每臺水泵必須配置防汽蝕裝置一套,輸送120℃時水泵不產生汽蝕;水泵的全自動運行,由原控制系統控制;建議水泵入口配置高溫球閥和過濾器,出口配置波紋管截止閥和對夾式止回閥。
2.2為2601閃蒸罐配置冷凝水回收泵組
冷凝水泵選用立式不銹鋼水泵,耐溫≥150℃,葉輪材質304不銹鋼,電機等級:YE4;每臺水泵必須配置防汽蝕裝置一套,輸送150℃時水泵不產生汽蝕;水泵的全自動運行,由原控制系統控制。建議水泵入口配置高溫球閥和過濾器,出口配置波紋管截止閥和對夾式止回閥。
2.3為2610閃蒸罐配置冷凝水回收泵組
冷凝水泵選用立式不銹鋼水泵,耐溫≥150℃,葉輪材質304不銹鋼,電機等級:YE4;每臺水泵必須配置防汽蝕裝置一套,輸送150℃時水泵不產生汽蝕;水泵的全自動運行,由原控制系統控制;建議水泵入口配置高溫球閥和過濾器,出口配置波紋管截止閥和對夾式止回閥。
2.4為2612閃蒸罐配置冷凝水回收泵組
冷凝水泵選用立式不銹鋼水泵,耐溫≥150℃,葉輪材質304不銹鋼,電機等級:YE4;每臺水泵必須配置防汽蝕裝置一套,輸送150℃時水泵不產生汽蝕;水泵的全自動運行,由原控制系統控制。建議水泵入口配置高溫球閥和過濾器,出口配置波紋管截止閥和對夾式止回閥。
2.5為2614閃蒸罐配置冷凝水回收泵組
冷凝水泵選用立式不銹鋼水泵,耐溫≥150℃,葉輪材質304不銹鋼,電機等級:YE4;每臺水泵必須配置防汽蝕裝置一套,輸送150℃時水泵不產生汽蝕;水泵的全自動運行,由原控制系統控制。建議水泵入口配置高溫球閥和過濾器,出口配置波紋管截止閥和對夾式止回閥。
2.6為2617閃蒸罐配置冷凝水回收泵組
冷凝水泵選用立式不銹鋼水泵,耐溫≥150℃,葉輪材質304不銹鋼,電機等級:YE4;每臺水泵必須配置防汽蝕裝置一套,輸送150℃時水泵不產生汽蝕;水泵的全自動運行,由原控制系統控制。建議水泵入口配置高溫球閥和過濾器,出口配置波紋管截止閥和對夾式止回閥。
2.7防汽蝕裝置的原理及結構須在標書中進行說明。
2.8建議每臺水泵配置配套球閥、截止閥、止回閥、自立式壓力調節閥、壓力表、過濾器等。
3.原冷凝水泵參數(僅供改造選型參考):
3.1、2603、2604泵(外送泵組)(圖紙上編號,DCS上的編號為2605、2606)Q=70m3/h;H=30m;介質:冷凝水;溫度:150℃
泵形式:臥式離心泵;節能電機等級:YE4;
3.2、2619、2621泵(2601閃蒸罐配置)(圖紙上編號,DCS上的編號為2602、2603)
Q=9m3/h; H=15m;介質:冷凝水;溫度:150℃
泵形式:臥式離心泵;節能電機等級:YE4;
3.3、2611泵(2610閃蒸罐配置)
Q=9m3/h; H=15m;介質:冷凝水;溫度:150℃
泵形式:臥式離心泵;泵進口管道DN150,出口管道DN80;節能電機等級:YE4;
3.4、2613泵(2612閃蒸罐配置)
Q=16m3/h; H=15m;介質:冷凝水;溫度:150℃
泵形式:臥式離心泵;泵進口管道DN150,出口管道DN80;節能電機等級:YE4;
3.5、2615泵(2614閃蒸罐配置)
Q=11m3/h;H=15m;介質:冷凝水;溫度:150℃
泵形式:臥式離心泵;泵進口管道DN150,出口管道DN80;節能電機等級:YE4;
3.6、2616泵(2617閃蒸罐配置)
Q=10m3/h;H=25m;介質:冷凝水;溫度:100℃
泵形式:臥式離心泵;泵進口管道DN150,出口管道DN80;節能電機等級:YE4;
4.項目完成期限或者交貨、提供服務的時間:投標人承諾最短設備交貨期及現場施工工期。
5.對投標人資格要求:
5.1投標人應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資質和有能力提供服務、信用良好的國內企業。
5.2非生產單位投標必須出具生產單位的代理證書。
6.付款方式:
6.1無預付款和進度款(凡是貨物未到招標方安裝驗收前的付款均為預付款),安裝驗收合格后憑全額發票45天支付工程總合同價的90%(銀行承兌匯票),質保金為總合同價的10%,在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三十天內付清(銀行承兌匯票),質保金不計利息,人民幣報價和結算。付款方式不得偏離,否則投標將被否決。
6.2發票要求:
6.2.1中標方須為招標方開具合法、有效、完整、準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標方提供增值稅發票稅率為【13%】。
6.2.2中標方承諾,如招標方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方財務部、審計部、政府稅務機關、獨立審計機構)在任何時候發現中標方開具的發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開具無效票據(如偽造、變造、虛開、作廢等),中標方應在稅務機關發現或招標方通知之日起5日內重新為招標方開具合法合規符合要求的增值稅發票,并承擔招標方由此所產生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行政處罰等)。如中標方因開具不符合要求的發票而受到有權機關處罰,該等處罰不能作為中標方減輕或免除按照上述約定應向招標方承擔責任的理由。
6.2.3出現以上情形后,若中標方拒不提供或延期提供票據,則招標方有權拒付或延期支付剩余款項,同時中標方還應向招標方支付所提供不合規發票票面總額【30%】的違約金,如給招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中標方應予賠償。本款中中標方拒收發票,或招標方暫停支付款項等行為,不視為招標方違約,中標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中標方自愿放棄請求調整違約金的權利。
6.2.4招標方有權在應付中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支付的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等,若招標方從應付中標方的款項中扣除了違約金、損失賠償額等款項的,中標方仍應按扣除前的含稅合同金額開具增值稅發票。
6.2.5若中標方由一般納稅人身份變為小規模納稅人身份的,或計稅方法、政策法規規范性文件發生變化的,并導致招標方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減少或被稅務機關要求補繳稅款的,減少的進項稅額或補繳的稅款由中標方承擔,招標方有權從應付中標方的款項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