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淮安分公司環保設備備電綜合服務項目-詢比(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淮安分公司環保設備備電綜合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淮安分公司環保設備備電綜合服務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5-16056)。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項目不含稅總價11.79萬元,含稅總價12.5萬元,稅率6%。
1.6標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7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成交供應商數量1個,份額100%。
1.8★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不含稅總價117900元,供應商各部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采購線路調試、應急發電以及運維調試服務。
2.2服務區域:江蘇省淮安市,具體以采購人指定地點為準。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年或框架下訂單累計金額達到采購預算上限(以到達時間在先者為準)。
2.4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年。
2.5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行業及采購人要求。
2.6技術標準要求:合格,詳見技術規范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3.1.1依法設立:本項目要求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1.2財務要求: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1.3業績要求:供應商2022年9月1日至響應截止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同類(備電相關服務)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含稅金額不少于【10】萬元(含)人民幣。
注:①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的時間和金額為準;②若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或電子件(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③若是框架合同,則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如有)、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以及能顯示對應關系的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僅認可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其中一類證明文件,若同時提供多種證明文件的以時間早者為準。④項目業績數以單項合同/框架協議數計算,即同一框架協議下具備多個采購訂單,認定為一個項目業績。⑤簽訂時間缺漏的,若證明材料可有效判斷業績時間滿足要求則予以認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將不予認可。
3.1.4控股管理關系: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