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元寶山區建筑垃圾填埋場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元寶山區建筑垃圾填埋場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K150401202510170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元寶山區建筑垃圾填埋場項目已由元寶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準予項目備案,招標人為赤峰市元寶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元寶山區建筑垃圾填埋場項目
2.2標段名稱:元寶山區建筑垃圾填埋場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
2.3 建設地點: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鎮新景村東北側
2.4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24325.874平方米,建設庫容約10萬立方米填埋場。主要工程內容包括:門衛室、汽車衡、洗車臺、調節池工程、填埋區土石方工程、垃圾壩工程、防洪與雨污水導排工程、防滲工程、滲濾液收集導排工程、廠區道路工程等。
以上規模及內容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有部分調整,最終以審定的規模和內容為準。
2.5 項目計劃投資額:項目總投資約1599.61萬元。(最終金額以評審金額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EPC)模式實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期間變更、竣工圖編制、施工現場服務等)、采購(材料設備采購等)、施工、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等內容。
2.7工程質量標準: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的現行標準、規范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施工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驗收標準的合格等級。
2.8 工期要求:2026年8月30日前項目全部完工并正常投入使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能力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
①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③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環境衛生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環境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專項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由①、②、③組成的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