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正式電電力設施代維服務公告
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正式電電力設施代維服務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哈產委采﹝2025﹞第0845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正式電電力設施代維服務,委托人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金來源已落實。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委托人的委托現對該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進行,現本公司就該項目面向社會發布公告,歡迎參加。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正式電電力設施代維服務
2.2服務地點:哈爾濱市
2.3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水源上移項目所涉及的各場站內高壓、低壓、供(保)電力設施和各場站主電、備用電源線路,各場站之間聯絡電源線路等。
2.4計劃服務期限:共365天(實際開展工作的有效工作天數以建設單位確認和要求為準)。
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的合格標準。
2.6定標方法:票決定標法(詳見招標文件)
2.7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8最高投標限價:897520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擬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家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承修類五級、承試類五級)(含五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參加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電力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并提供近三個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企業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
3.4擬派項目管理機構其他人員6人,均須具備高壓電工作業證及提供近三個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企業為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投標人還需滿足的其他條件:
3.6.1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內沒有行賄犯罪記錄;(本條行賄犯罪記錄是指時間從投標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存在行賄行為并被判有行賄罪的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 (https://wenshu.court.gov.cn) 網站公布的判決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