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安圖縣城區供水改造提升項目(新建部分)工程總承包公告
安圖縣城區供水改造提升項目(新建部分)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JLRX2025-016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安圖縣城區供水改造提升項目已通過吉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信息登記,項目代碼2412-222426-04-05-822216,業主為安圖縣惠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貸款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新建部分)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安圖縣城區供水改造提升項目(新建部分)工程總承包
2.2項目概況:供水管線改造、智能水表更換、新建圍墻、新建污水管線及相關附屬配套工程。
2.3招標范圍:按招標人要求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施工的所有內容。
2.4建設地點:安圖縣明月鎮。
2.5設計周期、計劃工期
(1)設計周期:滿足工程施工計劃要求,具體日期按合同約定為準。
(2)施工計劃工期: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6質量標準:設計標準為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條文、設計規范及技術標準。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符合國家及地方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標準。
2.7總承包費用:1894.3621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完成本項目設計和施工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設備供貨單位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合格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具有水處理生產或銷售經營范圍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貨物、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能力;
(2)設計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管理人員應具備下列要求:
(1)投標人擬派出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2)投標人擬派出的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注冊建筑師或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3)投標人擬派出的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有效期內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無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牽頭人由施工企業擔任。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中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