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環境提升項目設計服務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響應。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環境提升項目設計服務(項目編號:YG1202500573)
二、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四、采購內容:確定1位成交供應商;為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及所屬分公司非生產區域的環境提升項目的設計方案編制、施工圖紙、施工圖預算編制工作以及其他需由供應商負責的工作。
五、項目含稅最高限價:¥1,000,000.00元(人民幣壹佰萬元整),含稅,供應商應依法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本項目供應商報下浮率,實際合同暫定總額以最高限價為準,最終項目設計費結算價以實際審核的項目工程結算價作為基數計取并下浮,詳見合同草案要求。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丙級(或以上)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
注:①香港企業參加響應的,須已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滿足本項目采購文件要求。[香港企業備案的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確定]。
②如響應人的企業資質是根據2020年11月30日發布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辦理的,則設計資質相應要求如下: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或建筑專業工程設計乙級(或以上)。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獨立開展的建筑工程類環境提升改造項目的設計業績。
注:供應商應提供合同及對應發票復印件證明,其中:
①合同復印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②對應發票復印件須圖像清晰,并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驗截圖,同一合同對應多張發票的,僅需提供其中任意一張及其查驗結果,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并在本單位執業。
注:①提供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②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交納的自公告發布當月近1個月社保證明,以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的社保證明資料原件掃描件為準,并加蓋公章。
(五)除項目負責人外,供應商應為本項目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注冊公用設備專業各投入1名具有相應工程專業執業資格或中級(或以上)職稱的專業負責人各1人,為造價專業配備至少1名具備一級注冊造價師資格人員,各專業人員不得重復。
注:①提供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職稱證書要求:供應商應提供由人社部門核發的職稱證書,若職稱證書不是由人社部門核發,則應提供核發機構(或該機構職稱評審委員會)獲得人社部門授權或核準備案證明其具有職稱評審權的證明文件掃描件,或該人員在人社部門職稱管理系統登記的獲得該職稱的信息記錄網頁或截圖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