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安路提升改造一
第一章 招標公告永安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永安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已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以2509-330481-04-01-882186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招標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招標人為海寧市尖山新區開發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金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永安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622.7800萬元,工程概算622.78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622.7800萬元,建設規模:本項目對永安路(六平路至永安路東)進行提升改造,采用城市支路標準建設,現狀9米車行道向北拼寬,新建人 行道,拼寬后道路寬為12米,并對雨水管及污水管進行開挖修復,道路路基采用宕渣,路面采用瀝青混凝土,人 行道采用花崗巖,同時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地點:海寧市黃灣鎮永安路(六平路至永安路東)。
2.2招標范圍:項目內容包括新建瀝青路面約7380m2,人行道花崗巖鋪裝約2326m2;雨水工程玻璃鋼夾砂管約437m,各類雨水檢查井9座,雨水口25座;污水工程球墨鑄鐵管約233m,污水檢查井6座等,同時完善交安、各類已建管道和井的維修及更換等,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招標標準預算價約622萬元。
2.3施工總工期:120日歷天。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2021-01-01以來□承接過?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為400 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1 個及以上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經主管部門備案,若業績所在地的公共資源中心不在中標通知書上蓋備案章的,必須提供當地交易中心中標公告的網頁截圖+中標通知書)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證或合同協議書原件掃描件(三選一即可),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必須提供),提供的資料應能反映工程規模及造價,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不能完全體現業績要求的,需同時提供其他相關的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簽署的工程資料,如竣工圖、工程價款最終結算憑證等。如所提供的資料未能反映招標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標人的處理方法處理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