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翔發(fā)采購-公開招標-2025-XF010GS-1-2025-2028年度翔安區(qū)排水設施井蓋等主材采購(第二次)
項目編號:2025-XF010GS-1 項目概況
2025-2028年度翔安區(qū)排水設施井蓋等主材采購(第二次)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廈門市翔安區(qū)金海街道新澳路1587號頂翔建業(yè)大廈B幢24F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上午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2025-XF010GS-1
項目名稱:2025-2028年度翔安區(qū)排水設施井蓋等主材采購(第二次)
預算金額:301.98304萬元(不含稅)
最高限價:301.98304萬元(不含稅)
采購需求:2025-2028年度翔安區(qū)排水設施井蓋等主材采購 數量:1項(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必須提供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復印件(已執(zhí)行三證合一的,按新政策執(zhí)行)。
2、投標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對投標人代表的授權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標人代表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還需提供投標人代表近六個月任一月份投標人為該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代表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投標人須提供近1年內在廈門市翔安市政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招標采購活動中未存在放棄中標(成交)資格或被取消中標(成交)資格的書面聲明,(近1年內指自放棄或被取消中標(成交)資格之日起計至開標日未滿1年)。若中標后發(fā)現投標人存在上述行為,視為虛假應標,取消中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