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長江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頭橋水廠環境整治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長江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頭橋水廠環境整治工程(項目名稱),項目業主為江蘇長江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揚州市廣陵區頭橋鎮安貼村
2.1.2工程名稱:江蘇長江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頭橋水廠環境整治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 人民幣68.19萬元(含稅)
2.1.4 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天內完成整個工程的工程量并且驗收合格。
2.2招標范圍:包括江蘇長江水務股份有限公司頭橋水廠環境整治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工程施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須具備施工總承包三級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及以上資質,并滿足以下要求:
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未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