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5年呼倫貝爾農墾綽爾河農牧場有限公司第五連(隊)0.52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施工、監理、(材料設備標段)變更公告
2025年呼倫貝爾農墾綽爾河農牧場有限公司第五連(隊)0.52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二次變更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原“2025年呼倫貝爾農墾綽爾河農牧場有限公司第五連(隊)0.52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作如下變更:
變更一:
原招標文件:2025年呼倫貝爾農墾綽爾河農牧場有限公司第五連(隊)0.52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材料設備標段)資質條件: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人在國家信息中心主辦“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是否有失信記錄,即截止開標當日評審時未被記入失信名單(評標委員會評審現場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并具備以下資格:
1.投標人須具備本次材料(設備)采購的生產銷售能力。(僅接受生產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標)。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銀發〔2019〕41號),對于不再核發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的試點地區的投標人可不提供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但應提供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備案材料,備案材料中應真實的反映投標人基本賬戶信息〈包括賬戶名稱、賬號、開戶行名稱等〉];如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據需提供上述材料。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均按投標資格無效認定;
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