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成渝雙城經濟圈川渝高竹新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污水處理廠及四川廣安川渝合作高灘園區生態污水處理廠項目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成渝雙城經濟圈川渝高竹新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污水處理廠及四川廣安川渝合作高灘園區生態污水處理廠項目設計”的答疑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成渝雙城經濟圈川渝高竹新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污水處理廠及四川廣安川渝合作高灘園區生態污水處理廠項目設計”的有關答疑如下:
一、質疑內容
1.合同14.2.3.1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1 天,應按照當期應付金額的萬分之一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但設計人承諾不以發包人未支付費用為由拒絕提交設計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請問
招標人:每年違約金才3.65%,比銀行長期貸款利息都低,可是準備長期違約了?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2.合同14.1.2.3“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限時糾正,設計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為簽約合同價的0.05%”。請問:未造成不良后果為什么要支付違約金?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3.合同14.1.2.3設計人提交設計成果,存在明顯不合理,較大缺漏項及設計錯誤的處罰也太重。設計圖紙本身是否合理,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每個設計人員也不是100%完全正確。請問:“發現一次,設計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為簽約合同價的0.5%”,最終結算會不會倒貼設計費?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4.招標人設定設計工期只有35天,本身就不合理,而合同14.1.2.2節對設計工期延誤處罰又太重,請問
招標人:你們不但希望設計院免費做設計,還想設計院倒貼設計費?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5.招標人設定設計工期只有35天,本身就不合理,而合同14.1.2.2節對設計工期延誤處罰又太重,請問
招標人:你們不但希望設計院免費做設計,還想設計院倒貼設計費?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6.依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 號),設計費計費基數為初步設計批復概算中的項目工程費用。請問設計費支付方式為什么以“項目施工招標內容”為準,完成初步設計而后招標人要求不做施工圖設計的話(比如初設后改為招總包)是不是無法收取本項目設計費?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7.依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 號),設計費計費基數為初步設計批復概算中的項目工程費用。請問設計費支付方式為什么以“項目施工招標內容”為準,完成初步設計而后面項目不施工的話是不是無法收取設計費?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8.依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 號),設計費計費基數為初步設計批復概算中的項目工程費用,而非建筑安裝工程費。請招標人調整相關內容。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9.依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 號),設計費計費基數為初步設計批復概算中的項目工程費用,而非建筑安裝工程費。
答:按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執行。
10.本項目是否包含勘察工作,合同格式內有很多勘察相關的描述
答:本項目不包含勘察工作。
11.設計工期總共35 天,其中方案設計7 天,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28 天。正常的設計流程需要設計、校核、審核等工序,三個階段一共只有35天,建議招標人適當延長設計工期,以確保設計質量安全。
答: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執行,工期不延長。
12.設計工期總共35 天,其中方案設計7 天,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28 天。建議招標人適當延長設計工期,以確保設計質量安全。
答: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執行,工期不延長。
13.設計工期總共35 天,其中方案設計7 天,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28 天。建議招標人適當延長設計工期,以確保設計質量安全。
答: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執行,工期不延長。
14.招標文件要求:在滿足項目設計負責人資格業績的基礎上(通過資格審查的業績不參與商務部分的評分),每增加 1 個滿足下列要求的設計業績得 4 分,最多得 12 分。其中具體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