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廬江縣羅昌河中游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EPC招標公告
第一章招標公告
廬江縣羅昌河中游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廬江縣羅昌河中游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EPC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廬江縣發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同意廬江縣羅昌河中游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初步設計的復函(廬發項〔2024〕174號)
1.4
招標人:廬江縣羅河鎮人民政府
1.5 項目業主:廬江縣羅河鎮人民政府
1.6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廬江縣羅昌河中游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EPC
2.2 招標項目編號: 2025ANNGZ50038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ANNGZ50038
2.5 建設地點: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羅河鎮
2.6 建設規模:廬江縣羅昌河中游建設生態攔截溝、生態蓄滯池、生態緩沖帶、內河濕地、路咀濕地、劉灣濕地、生態濾島、管護道路等工程。
2.7 合同估算價:2500.0萬元
2.8 計劃工期: 420日歷天(設計周期90日歷天,施工周期33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EPC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圍內項目深化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材料設備采購與安裝調試、施工、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及保修、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水土保持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10 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 EPC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下列要求
(1)和
(2)資質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且滿足下列資質要求之一:
1)環境工程(水環境污染防治工程)設計專項丙級及以上
2)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
3)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工程設計資質;
4)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項目經理要求: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2)設計負責人要求:須具備有生態環境相關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注冊環保工程師或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施工負責人要求: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4)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為同一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不得與設計負責人互相兼任。
3.1.3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具備單個工程金額不少于1400萬元水環境治理或水生態修復或水污染防治的EPC或施工設計一體化項目業績。
3.1.4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
3.1.5財務要求:/
3.1.6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