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碼頭有限公司堆場污水處理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碼頭有限公司堆場污水處理改造工程 已批準實施,建設單位為 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碼頭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 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碼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浙江省舟山港綜合保稅區。
2、項目概況:本次改造區域為碼頭區域及散貨堆場、雜貨堆場區域,其中,碼頭區域面積約4萬平方米,散貨堆場、雜貨堆場面積約11.3萬平方米,共計15.3萬平方米。包括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池、清水池、集水池、污泥濃縮池、污水處理設備改造及相應配套電氣設備改造。
3、招標控制價:14081843元。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13428406元(其中暫列金708500元、不可競爭費(土方處置費)304612元),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作否決投標。
4、工期要求:160日歷天。
5、招標范圍:工程范圍內的污水管道改造、新建污水收集池、清水池、集水池、污泥濃縮池、污水處理設備改造及相應配套電氣設備改造,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
6、標段劃分:1個標段。
7、質量要求:按國家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8、安全要求: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人員零死亡。
9、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資質證書須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須具備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專業市政工程,且無在建項目;并提供連續三個月(2025年6月、7月、8月)社保證明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