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畔瀆河道改造工程設計服務的公開招標公告(非政府采購)
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金華金開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對對畔瀆河道改造工程設計服務進行公開招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YG2025-FW7553
采購組織類型:自行采購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購)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二、招標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況:對畔瀆河道改造工程估算總投資暫定約2698.46萬元人民幣,其中建安費約2355.55萬元。本項目設計費招標控制價為59萬元。
(二) 工程建設內容及規模
1.主要建設內容:工程南起新榮路與高智街交叉口東側約90m處,北至新宏路,向西匯入石門溪,新建河道長約1.9km,主要建設內容有修建堤防約3.7km,新建橋涵、堰壩,配套水位觀測、警示牌等安全管理設施。
2.建設規模:工程等別為IV等,4級堤防,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新建河道長約1.9km。
(三)招標范圍:工程設計【概念性方案編制、初步設計報告編制(含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以及相關設計服務【含施工招標配合、施工現場服務、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各階段驗收及一般變更設計等相關服務】,具體要求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四)工程建設地點:金華市
(五)計劃服務期:整個設計、施工服務周期
1.概念性方案遞交時間:合同簽訂后10日內,份數按發包人需要。
2.初步設計報告(送審稿)遞交時間:概念性方案確定后10日內,份數按發包人需要;初步設計報告(報批稿)遞交時間:初設審查會后7日內。
3.施工圖遞交時間:招標人下達供圖計劃后15日內。
4.后續服務期:至竣工驗收之日結束。
5.投標人對各階段應提供的技術文件數量應根據審查及建設需要提供,同時提交一套相應的最終版設計文件電子文檔,最終成果歸招標人所有。
(六)質量標準:提交的成果文件質量滿足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范及標準要求,設計深度和進度滿足招標人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