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Z4線一期工程防洪驗收(防洪澇專項論證)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軌道交通Z4線一期工程防洪驗收(防洪澇專項論證)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ESCRFQ2025092800002)
項目所在地區(qū): 天津市濱海新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 軌道交通Z4線一期工程防洪驗收(防洪澇專項論證)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guān)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天津泰達城市軌道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 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為保障Z4線一期工程分段通車能夠合法合規(guī)運行,擬根據(jù)Z4線一期工程的實際建設(shè)情況分2期開展防洪驗收(防洪澇專項論證)工作。第一期為營城街站至科技大學站(共11站11區(qū)間),九大街110kV變電所、玉砂道110kV變電所、漢沽車輛段,涉及排澇分區(qū)為付村排干67km2、薊運河130km2、永定新河排澇分區(qū)193km2、渤海直排區(qū)475km2、漢沽鹽田調(diào)蓄區(qū)104.69km2;第二期為科技大學站(不含)至新城三街站(不含)(共10站11區(qū)間),涉及排澇分區(qū)為海河127km2、大沽排水河排澇分區(qū)67km2、塘沽鹽田調(diào)蓄區(qū)101.58km2,具體詳見項目需求書。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軌道交通Z4線一期工程防洪驗收(防洪澇專項論證)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包):(L1200005318004659)軌道交通Z4線一期工程防洪驗收(防洪澇專項論證)項目
該標段(包)中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且營業(yè)執(zhí)照在有效期內(nèi);
(2)投標人須為已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備案的工程咨詢單位,咨詢專業(yè)包含水利水電專業(yè),服務范圍包含項目咨詢、評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