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泰和縣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提升改造項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現對原招標文件做如下補遺說明:
一、對招標公告、資審、招標文件中造價師簽章條款改下:為規 范投標行為,此次投標應嚴格執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現 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 管理辦法》等規定,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文件應當由本單位注冊一 級或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專業應為土建或者安裝專業)簽字并加蓋 執業印章。本單位造價工程師應在編制人位置加蓋專用章,如未簽字、 未加蓋執業專用章或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未在本投標單位注冊的,其投 標無效。投標人應提供“江西住建云 ”或者“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 服務平臺 ”參與本項目簽章注冊造價師有效的查詢截圖,不得弄虛作 假,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