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第二標段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杞縣水利局,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有相應資質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
2.2、項目編號:汴杞財招標采購-2025-47
2.3、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財政資金,已落實
2.4、總投資額度:5427117.58元
2.5、建設規模:新打600米深水源井10眼,及其配套設備等10套。
2.6、招標范圍:第二標段:施工全過程及保修過程中的監理。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2個標段
第二標段: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監理。
2.8、質量要求:合格
2.9、監理服務期限:隨施工工期及缺陷責任期
2.10、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第二標段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1.2、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含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提供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監理能力的書面聲明;
3.1.3、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1.4、擬派項目總監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并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須提供原件掃描件)。
3.1.5、擬派項目總監、授權委托人為本單位員工,須提供近三個月內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查詢網頁截圖(以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查詢清單為準需社保部門蓋章,新聘用的人員從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參加社會保險,一經查實取消其投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