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8年(三年)催收水費賬款法律風險代理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2025-2028年(三年)催收水費賬款法律風險代理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成都市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為比選人全過程代理水費賬款司法催收以及供用水合同專項案件等工作。比選控制價為474800元,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服務期:所有案件執行終結之日或合同期限滿三年之日(以先到之日為準),若三年期滿仍未審結的案件,服務期持續至判決生效之日。
2.3 服務地點:成都市。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總所和分所均可)。
3.1.2 資質要求:具有有效《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且 2024年度經司法局考核合格的律師事務所。
3.1.3 財務要求:近3年無連續虧損(注:例如要求2021、2022、2023年無連續虧損,比選申請人2021、2022虧損或2022、2023或2021、2022、2023虧損,均不符合財務要求。新設立企業自設立以來);
3.1.4 類似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