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中心滲濾液處理系統更新改造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項目編號:JLZHZB20250912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中心滲濾液處理系統更新改造工程已經吉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502-220195-04-02-682242,備案流水號:2025021722019503101189,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長期國債、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列20%的自籌資金、70%的長期國債、10%的銀行貸款。招標人為長春市利亞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總承包以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長春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中心滲濾液處理系統更新改造工程EPC總承包。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總承包的全部工程內容(包含勘察【巖土、測量、物探等】、設計和施工,包括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后續施工圖設計服務等),并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安裝、工程交付和質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內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施工圖設計以初步設計為依據,預算不得超過概算投資。
2.3項目的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長春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中心設施設備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滲濾液處理更新工程:更新一套規模為1000噸/天MBR+納濾+反滲透工藝的滲濾液處理設備。
2.4工程建設地點:吉林省長春市蓮花山生態旅游度假區。
2.5工程建設周期:
勘察、設計周期:中標后15日內完成勘察、測量、物探,中標1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含概算)及初步設計階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30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
施工計劃工期: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具體以簽訂合同為準)。
2.6質量標準:
工程勘察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關于勘察相關規范、標準,并滿足本工程目標要求;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關于設計相關規范、標準,并滿足本工程目標要求;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標準的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①勘察部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巖土工程(分項)巖土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②設計部分: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③施工部分: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已公告通過延續的建筑業、監理、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均可以正常參加招投標活動。企業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關于核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名單公告的截圖,即視為該企業資質延續有效,可正常參與投標。②根據《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號)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業企業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資質許可機關不再受理資質換證申請,相應證書逾期自動作廢。③其他。ㄊ校┖税l的資質涉及有效期屆滿有效期延續問題的,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投標文件內須提供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準予延期的文件截圖及網址,否則不予認定)。
3.2投標人須配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1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須具有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工程相關專業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勘察設計注冊類證書、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要熟悉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具有類似項目負責人業績(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擔任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要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協調和控制,對項目的進度、造價、質量、安全全面負責,依法履行工程總承包的義務并維護業主的權益。正確處理和協調與業主、相關各方之間及企業內部各專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3.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1)勘察項目負責人1人:須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
(2)勘察人員2人:須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設計項目負責人1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或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
(4)設計人員2人:須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5)施工項目負責人1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有效期內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應無在建工程(可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兼任);
(6)施工技術負責人1人:具備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7)施工其他人員:施工員1人、質量管理負責人1人、質量員1人、材料員1人、機械員1人、資料員1人、勞務員1人、標準員1人,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或職稱證;安全管理負責人1人、安全員2人,須具有安全員證。
擬投入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包含被授權人)均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任意連續三個月的企業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資料,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及返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