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彩鎮背街小巷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江南渠一路、江南渠中路、河北村路、南豐路工程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南彩鎮背街小巷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江南渠一路、江南渠中路、河北村路、南豐路工程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10-13 10: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132****200023338-XM001
項目名稱:南彩鎮背街小巷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江南渠一路、江南渠中路、河北村路、南豐路工程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03.863213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03.863213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包括南彩鎮江南渠中路、江南渠一路、河北村路、南豐路背街小巷環境治理提升工程,根據以上4條道路及道路兩側周邊情況,改造不滿足現狀的破損道路及周邊環境問題,對居民人居環境和質量進行提升(詳見第四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 / 。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 /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且未被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標注資質異常;
(2)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未被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暫扣;
(3)供應商須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項目實施能力,其中,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
(4)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狀態;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供應商未被北京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列為施工安全風險企業。
三、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