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市七圩汽渡清淤工程公告
泰興市七圩汽渡清淤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泰興市浩通七圩汽渡運輸有限公司的泰興市七圩汽渡清淤工程已經計劃實施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2、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泰興市七圩汽渡碼頭。
(2)預算價:435949.08元,招標人期望值:400000.00元,凡報價高于期望價的為無效報價。
(3)工期要求: 15 日歷天
(4)質量標準: 合格
3、招標范圍及內容:圖紙及清單中注明的泰興市七圩汽渡清淤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約20000m3土方清淤施工等內容。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出具測繪報告并經審計后一次性付清。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5.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5.2擬選派施工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建造師二級](含)以上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其他
①? 自2023年9月 26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2024年 9 月 26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