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安區招標公告蘇大堰綜合整治工程招標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蘇大堰綜合整治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蘇大堰綜合整治工程已由六安市金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六安市金安區發展改革委關于蘇大堰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金發改審批[2025]439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六安市金安區城北鎮人民政府,項目代建機構為 / ,招標人為六安市金安區城北鎮人民政府,本次招標代理機構為安徽方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編號:E341502001001944
2.2、項目名稱:蘇大堰綜合整治工程
2.3、項目建設地點:六安市金安區城北鎮
2.4、項目規模:蘇大堰綜合整治工程位于六安市金安區城北鎮,主要內容為:耕地恢復、新建機耕砂石路、灌溉溝渠、節制閘及深度凈化溝渠生態恢復等,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本項目最高限價為29409974.32元。
2.5、計劃工期:16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具體詳見圖紙設計及工程量清單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近 5 年具有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完成一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700萬元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業績。投標人承擔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為類似工程業績認定項目,下同;
(3)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5)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六安市及其所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①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②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③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④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2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組成聯合體的所有成員(含牽頭人)不得超過2個,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及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2)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間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的權利義務及各方職責分工、各方占比等內容,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各方均應服從招標人的管理。
(3)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他項目配備人員的委派由組成聯合體的企業自行商定。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5)除招標文件特別說明外,聯合體投標的類似業績可以共享,任何一方滿足均可。
(6)聯合體投標的雙方資質資格證書、協議等原件的掃描件需編入投標文件。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個標段。
3.4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