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資溪縣石峽鄉堡上村供水工程公告
資溪縣石峽鄉堡上村供水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資溪縣石峽鄉堡上村供水工程已由資溪縣人民政府《資府辦抄字[2023]144號、資溪縣行政審批局《資行審批[2023]252號、資溪縣水利局《資水利字[2023]24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資溪縣石峽鄉堡上村供水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資溪縣石峽鄉堡上村供水工程。
2.2 建設地點:資溪縣石峽鄉堡上村。
2.3 招標規模:約368.05萬元。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建設500m3/d凈水設施和1000m3/d的取水構筑物、源水管和供水至堡上村及石峽村的供水主管網等。
2.5 計劃工期:149日歷天(具體以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
2.6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應提供本單位近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繳納“五險一金”(即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醫療險、生育險、工傷險、失業險及公積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險合并實施的,應附有相關政策文件或證明材料)的有效證明,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還需提供變更前單位的社保證明材料。擬派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有效“五險一金”證明材料;
(6)投標單位提交的投標保證金,若采用電子保函形式的,須為“見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投標單位基本賬戶支付保函財務費用的相關原始憑證。
(7)投標單位資質等級應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和《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贛建審批〔2023〕90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數量(一級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單位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15人以上;二級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單位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8人以上),提供江西住建云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造師人員信息的截圖(以住建部與省住建廳關于資質管理的最新文件為準),未提供或提供數量不足的,予以否決。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遞補,直至選出招標文件確定數量的中標候選人。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相應退休證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有關證明材料。
(8)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