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標公告發布
02招標文件發布 03開評、評標 04中標公告 05中標通知書 漓江路南側地塊固體廢物規范化處置項目招標公告信息發布時間:2025-09-17 17:08:08來源:鹽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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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路南側地塊固體廢物規范化處置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 漓江路南側地塊固體廢物規范化處置項目 已由主管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 鹽城經開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該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漓江路南側地塊固體廢物規范化處置項目,對整個固廢填埋區域49.2畝(32788m2)內的一般固廢開展處置工作,包括固廢清挖、分選、運輸及處置、回填;開挖過程中產生的基坑水和沖洗廢水等污水集中收集至現場廢水收集設施暫存,并委托工業污水處理廠對污水進行轉運及無害化處置;處置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環境監測,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一般固廢清挖、分選及處置完成后的采樣檢測等相關內容,具體詳見本項目處置方案及招標需求,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范圍進行適當調整的權利。
2.2項目規模:本招標項目造價約2093.42萬元。
2.3項目地點: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境內。
2.4工 期:90個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合格 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資格等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項目實施能力。
3.1.1 投標人資格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相關人員要求
3.1.2.1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資格類別和等級: 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
(2)其他要求: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 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 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
3.1.2.2 投標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及代理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5年6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1.2.3 本項目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實施時按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到位。
3.1.2.4 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3.1.3 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2)招投標相關單位及個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招標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條失信行為的,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3)投標人不得存在: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情形。
(4)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上被公布的,自載明的發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資格預審申請人、投標人或者中標候選人因正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銷或更正而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6)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一)投標人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有不良記錄且在懲戒期內的,招標人拒絕其參加本項目投標。
(二)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4年9月29日(含)以來,(提示語:近1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三)企業自2024年9月29日(含)以來,(提示語: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四)企業自2025年6月29日(含)以來,(提示語:近3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