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梁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丘市梁園區商丘中心醫院區域雨污水管網提升改造EPC項目招標公告
商丘市梁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丘市梁園區商丘中心醫院區域雨污水管網提升改造EPC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商丘市梁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丘市梁園區商丘中心醫院區域雨污水管網提升改造EPC項目已由商丘市梁園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代碼: 2502-411402-04-01-269573)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商丘市梁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及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商丘市梁園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商丘市梁園區商丘中心醫院區域雨污水管網提升改造EPC項目;
2.2 采購編號:商梁財采招-2025-17 ;招標編號:商工程〔2025〕160號; 項目編號:商梁招辦〔2025〕9號
2.3 項目代碼:2502-411402-04-01-269573
2.4 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主要涉及商丘中心醫院周邊以下路段:株洲路(凱旋路-歸德路)、昌盛路(文化路-工貿路)、芙蓉路(文化路-八一路)、農行路(合歡路-八一路)、安東路(歸德路-中州路西)安東路(神火大道-綠苑路)、哈森路(民主路-文化路)、華夏路(文化路-株洲路)、金銀路(八一路-株洲路)、英康一街(八一路-株洲路)、英康二街(八一路-株洲路)、鷹德街(安東路-八一路)共12條路:共新建d300雨水口連接管3897m,d400 管道79m,d500管道551m,d600管道4073m,d800管道4057m,d1000管道2396m;新建檢查井446座、雨水口632座、破除恢復路面面積55512平方米;現狀管道維護6707m。
2.5 建設地點:商丘市梁園區商丘中心醫院區域,包括株洲路、昌盛路、芙蓉路、農行路、安東路、哈森路、華夏路、金銀路、英康一街、英康二街等路段。
2.6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7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8 招標范圍(內容):
第1標段:設計(包括工程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期間指導和現場服務、圖紙審查配合服務、工程竣工驗收及竣工圖審核等)、施工、交(竣)工驗收、專業工程及設施移交、移交前維護、工程資料歸檔等工程內容以及工程缺陷責任期(保修期)內的保修工作及相關費用;
第2標段:承擔本工程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具體包括施工前期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
2.9工期:
第1標段:9個月(其中設計周期1個月,施工工期8個月);
第2標段:同設計周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10質量要求:
第1標段:
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
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第2標段:質量控制目標:合格。
2.11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2個標段;
第1標段:本項目工程總承包;
第2標段:本項目工程總承包監理;
2.12 項目總投資:6743.61萬元;
2.13 招標控制價:
第1標段:
工程費用:為經政府審計部門審計最終結算價的100%;
工程設計費:135萬元
第2標段:為經政府審計部門審計工程總承包最終結算價(不含工程設計費)的1.0%。
2.14 評標和定標方法:評定分離,評標辦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價+綜合評審”的方式。定標辦法:“核查隨機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第1標段:
3.1.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營業執照。
3.1.2.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擬派人員要求:
(1)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養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等材料),可由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兼任;
(2)擬派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養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3)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證書,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養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4)擬派施工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工程系列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須為投標人在職正式員工,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養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3.1.4.投標人須提供自2025年1月以來任意3個月企業繳納稅收和社保繳納證明(提供繳費發票或電子繳費憑證,依法免稅或免于繳納社保的企業,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3.1.5.財務要求: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未滿三年的企業按已有年份計算,若企業成立不足一年則提供銀行的資信證明)。
3.1.6.信譽要求:
(1)投標人應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詢的投標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擬派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擬派設計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的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信息;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的投標人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的投標人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被列入以上名單的單位且在管理期限內的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投標人應在招標公告發布后對本單位信用信息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附于投標文件中。
(2) 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 ”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失信被執行人”-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須顯示姓名及身份號碼)、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顯示姓名及身份號碼)、擬派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須顯示姓名及身份號碼)、擬派設計負責人(須顯示姓名及身份號碼)、擬派施工技術負責人(須顯示姓名及身份號碼)的失信被執行人情況,被列入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人應在公告發布后對本單位信用信息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附于投標文件中。
(3)投標人被吊銷許可證件、營業執照,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取消投標資格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4) 投標人需承諾遵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且未被列入尚在執行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5)其他要求: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者存在控股、關聯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為準,查詢內容須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或投資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