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河2025年防洪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河2025年防洪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河2025年防洪工程,已由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省級專項資金、縣級配套資金,招標人為修水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修水縣義寧鎮;
2.2招標規模:本項目總投資約5586.50萬元。本次施工招標約3944.82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河道治理總長度8.05km、對淤積段河道進行清淤疏浚,疏浚長度4.32km等。
2.3計劃工期:施工計劃工期: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0月21日,計劃完工日期:2026年10月20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所約定的所有內容;
2.5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標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
(7)參加本次施工標段投標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繳納“五險一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醫療險、生育險、工傷險、失業險及公積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險合并實施的,應附有相關政策文件或證明材料)的有效證明,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的證明材料。
(8)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子保函形式的,投標文件中須放入“見索即付”電子投標保函及由投標人基本賬戶支付保函財務費用的相關原始憑證掃描件(繳款憑證、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并加蓋公章。
(9)投標人宜選派本單位具有相關工程管理經驗的注冊建造師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擬派本項目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須按答辯會要求到達開標現場進行筆試答辯,答辯會具體要求詳見有關說明。
(10)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單位注冊建造師應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有關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造師的有關截圖及查詢網址并加蓋公章,未提供截圖的或建造師數量不滿足的予以否決。(投標人投標資質等級高于招標文件設定要求的,按照投標人投標資質等級核查相應專業注冊建造師數量,以住建部與省住建廳關于資質管理的最新文件為準)。
(11)參與投標的投標人須提供至少1個近10年(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本次招標控制價60%且與招標項目主體工程相類似的提防業績。參與工程投標的施工企業提供的國外工程業績須符合我省工程建設企業國外工程項目業績認可的有關規定。類似工程業績投標人投標文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1)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
(2)合同工程完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2項驗收材料之一,提交的驗收材料應滿足《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要求。投標人投標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的視為投標資格審查不合格,其投標無效。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作無效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