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025年省級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公告
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2025年省級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獲取(交易中心網址:http://ggzy.guizhou.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項目編號(財政):ZCGZ2025052123-05
項目名稱:2025年省級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項目
交易項目編號: P5200002025000AOD
預算金額(元):11208000.00
最高限價(元):標包1:3600000.00,標包2:4230000.00,標包3:1085000.00,標包4:1136000.00,標包5:1157000.00
采購需求:
標項1
標項名稱: 品目1
數量: 不限
預算金額(元): 3600000.00
簡要規格描述:詳見采購文件
備注:
標項2
標項名稱: 品目2
數量: 不限
預算金額(元): 4230000.00
簡要規格描述:詳見采購文件
備注:
標項3
標項名稱: 品目3
數量: 不限
預算金額(元): 1085000.00
簡要規格描述:詳見采購文件
備注:
標項4
標項名稱: 品目4
數量: 不限
預算金額(元): 1136000.00
簡要規格描述:詳見采購文件
備注:
標項5
標項名稱: 品目5
數量: 不限
預算金額(元): 1157000.00
簡要規格描述:詳見采購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包1: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內交貨、安裝調試完畢,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驗收,標包2: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內交貨、安裝調試完畢,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驗收,標包3: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內交貨、安裝調試完畢,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驗收,標包4: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內交貨、安裝調試完畢,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驗收,標包5: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日內交貨、安裝調試完畢,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驗收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標項1:否
標項2:否
標項3:否
標項4:否
標項5: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標項1:,標項2:,標項3:供應商應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監獄企業,供應商應為殘疾人福利企業,標項4:供應商應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監獄企業,供應商應為殘疾人福利企業,標項5:供應商應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供應商應為監獄企業,供應商應為殘疾人福利企業
3.申請人的一般資格要求:
標項1:
1.一般資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投標的提供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含三表一注)(復印件加蓋公章),須提供審計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提供基本開戶銀行2025年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1)供 2025年連續3個月繳納稅收的憑據或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供 2025年連續3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材料(不需要繳納社保資金的,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1)供應商須承諾: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
。2)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法院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推進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黔發改財金(2020)421 號文件要求,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現場根據貴州信用聯合懲戒平臺反饋信息,查詢投標供應商是否屬于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如被列入將拒絕其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
(7)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 品目1、品目2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品目3、品目4、品目5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行業劃分為:工業。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標項2:
1.一般資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投標的提供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含三表一注)(復印件加蓋公章),須提供審計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提供基本開戶銀行2025年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原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