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城市垃圾無害化資源處置中心建設項目資審公告
1、招標條件
宜都市城市垃圾無害化資源處置中心建設項目已由宜都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都發改審批[2025]39號、都發改審批[2025]207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對上爭取、申請政府債券和建設單位自籌。宜都市兩江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即招標人)現委托湖北謹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項目規劃建筑面積4932.05平方米,對現有建筑垃圾處理中心進行改擴建。新建1座200t/d的中型垃圾轉運站,建筑面積1476.05平方米,并配套壓縮設備、相關轉運車輛、滲濾液及廢氣處理設備等;新建1座大件垃圾處置中心864平方米,規模3t/d;新建1座園林垃圾處置中心2592平方米,規模40t/d;配套搭建智慧環衛平臺;對吳家灣填埋場進行封場整治,實現垃圾滲濾液全收集處理。
(2)資金來源:對上爭取、申請政府債券和建設單位自籌。
(3)工程建設地點:宜都市市域內。
(4)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內容(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
(5)工期要求:365日歷天。
(6)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7)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 合格標準,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申請人資格要求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資格預審文件):
(1)申請人須具有有效法人營業執照,申請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資格預審申請。
(2)申請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申請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申請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申請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其注冊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必須為該申請人,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同時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申請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申請人擬派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