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延平區主城區排水涵洞改造工程設計2025-09-12
招標公告(格式)1.招標條件
南平市延平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編號為E3507020701100332001的南平市延平區主城區排水涵洞改造工程設計已由南平市延平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發改[2023]14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平市延平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措,出資比例為100%,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建審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選定設計單位。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南平市延平區主城區排水涵洞改造工程設計;
2.2.建設地點:南平市延平區;
2.3.工程建設規模:改造里丹巷、濱江中路等城區排水涵洞 2050 米;
2.4.投資總額:人民幣450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3717.25萬元;
2.5.招標范圍和內容
2.5.1.招標范圍:工程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及后續施工階段設計配合和服務工作等。
2.5.2.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屬工程;其中施工圖設計包括以上各專業工程,后續設計服務及與本次招標有關的一切設計內容。在此基礎上投標人需滿足招標人對項目提出的專項設計要求并配合招標人設計圖紙的相關工作,直至完成項目全部設計相關內容專業工程。
2.6.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年/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暫按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市政行業甲級工程設計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工程設計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同時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招標項目發包內容包含勘察的,允許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具有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工作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3.投標人擬派出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或具備給水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4.投標人及其擬派出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均應具備1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本條僅適用于大型工程設計項目)。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招標公告當日)完成設計的并經施工圖審查合格的不適用;
3.5.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6.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3.7.本招標項目不要求中標人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子)公司,中標人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4.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