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共和縣縣道X304恰卜恰鎮至廿地鄉公路改擴建工程土地勘測定界、使用草原可行性報告及濕地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服務項目標段一
第一章 招標公告
共和縣縣道 X304 恰卜恰鎮至廿地鄉公路改擴建工程土地勘測定界、使用草原可行性報告及濕地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服務項目 (項目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共和縣縣道 X304 恰卜恰鎮至廿地鄉公路改擴建工程土地勘測定界、使用草原可行性報告及濕地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服務項目已由共和縣發展改革和工業商務信息化局以共發改【2025】34 號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自財政,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共和縣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擬建道路全長約 36 公里,起點接恰沙公路恰卜恰鎮至沙 珠玉鄉公路 K2+700 處,終點接 109 國道 K2091+710 處。路基寬 7.5 米,路面寬 6.5 米。以上建設內容的土地勘測定界、使用草原可行性報告、濕地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其他相關服務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投標人須具備林業調查規劃資質丙級及以上資質和測繪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項目的能力。
(應填寫投標人資格條件。能力和信譽等要求如有請填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其他成員的權利義務;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3)聯合體組成后不得再發生變化;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5)除聯合體牽頭人外,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中標與組建項目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予以否決。
3.4 本項目共1(具體標段)個標段,分別為:E6301000076059053001001(標段名稱或編號)。各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請不要超出允許投標的標段數量 (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