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2025年城區水環境提升改造項目2024-2025年城區水環境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監理招標公告
2024-2025年城區水環境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2025年城區水環境提升改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寶應縣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寶行審投資發[2024]34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省寶應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專項資金及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投資1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2024-2025年城區水環境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寶應縣城區 。
2.2 工程規模:建安工程投資額約4000萬元,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城區部分河道整治,污水管道改造、修復、駁岸修復,同步對河道兩側排口進行整治,完善河道生態系統等;
2.3 招標范圍:2024-2025年城區水環境提升改造項目(二標段)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工程的施工全過程及保修期的監理服務。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投資控制;
(2)工期控制;
(3)質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組織協調;
(8)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監理服務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 120日歷天)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32 萬元
2.6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一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監理綜合資質;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
3.7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人數:1人.
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專業要求: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或橋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方向)或公路施工與養護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給水排水工 程等相關或相近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即可,無需提供學歷專業;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類其他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擔任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專業認定以畢業證書所學專業為準。
3.8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監理員的要求: 2人 ;
3.9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符合揚建工(2014)8號、揚建工(2011)36號、揚建管(2020)1號文件規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項目總監必須經投標人任命。項目總監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