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區伽師縣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公告
13445014
喀什地區伽師縣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
( 65312924122300393001)
一、招標條件
本 喀什地區伽師縣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編號:65312924122300393001)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伽師縣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其他,招標人為伽師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伽師縣
2.項目規模: 新建日處理量5000m3/d污水處理系統及配套附屬設施設備,DN800管道1.6公里;新增3個提升泵站容量各1000立方米的蓄水池及相關配套附屬設施設備等。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65312924122300393001001
標段(包)名稱: 喀什地區伽師縣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
招標范圍: 新建日處理量5000m3/d污水處理系統及配套附屬設施設備,DN800管道1.6公里;新增3個提升泵站容量各1000立方米的蓄水池及相關配套附屬設施設備等。(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須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以上資質,且【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投標其他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