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平路排澇泵站項目跟蹤審計服務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和平路排澇泵站項目跟蹤審計服務
原項目編號:2025HAFWZ02019
原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和平路排澇泵站項目跟蹤審計服務項目補疑
項目編號:2025HAFWZ02019
招標文件疑問答復內容
1.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中業績要求加蓋“合同甲方公章”。
問題:
(1)由于有的框架合同甲方是**審計局(或交易中心或財政局或財政評審中心等),但成果蓋的是建設單位公章與合同甲方不一致,建議修改為“合同甲方公章(或建設單位公章)”;
(2)如果成果文件蓋的是建設單位公章,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業績證明(體現項目名稱、委托時間、投資金額、項目負責人等信息)可否?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