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坦沙分公司碳源加藥間優化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大坦沙分公司碳源加藥間優化項目(項目編號:YG1202500451)。
二、項目類別:工程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本項目對加藥泵由直接啟動優化為變頻啟動,通過調節頻率控制碳源加藥量,達到節省用電和精細化控制投藥的效果,從而達到節能降耗目的,并將一二期、三期碳源投加設備由原現場就地控制優化改造為遠程控制,并將碳源投加系統信息接入中控系統,實現碳源投加系統由中控室統一監管控制,從而達到實時獲取碳源投加藥量和減少人員工作量目的。
五、項目最高總限價:¥208,078.56(人民幣貳拾萬零捌仟零柒拾捌元伍角陸分)(其中不含稅工程造價為190897.76元,稅率為9%,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6983.72元,暫列金額為16516.016元)
注:供應商的總報價高于工程最高限價或供應商各子項報價高于各子項的最高限價或供應商的單價報價高于最高單價限價,則其響應將被拒絕。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和暫列金額為非競爭費用,不按采購人給定金額填報的,響應報價無效)。
供應商需按國家法定并適應本項目類型的稅率報價,報價中應包含為實施本項目所包含的全部稅費,本報價表稅率僅限增值稅,供應商為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應為9%,供應商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應為 1%,其中,國家法律法規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規定。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①供應商應當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并需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督公共服務平臺(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企業詳情信息的網頁截圖證明;②供應商需提供建設主管部門頒發且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類似PLC柜改造類項目的業績。(提供發票憑證、合同關鍵頁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須提供最新電子證書),同時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注:根據廣東省建設信息中心關于啟用新版“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須由本人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電子證書無效 。提供項目負責人近三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附在響應文件中。)
(五)專職安全人員要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且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兼任本項目專職安全人員。提供專職安全人員近三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附在響應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