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卡山管理中心(國家公園候選區)荒漠氣象、生態環境監測站網(三期)公開招標公告
? 項目概況
卡山管理中心(國家公園候選區)荒漠氣象、生態環境監測站網(三期)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11:00(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HZB-2025-071
項目名稱:卡山管理中心(國家公園候選區)荒漠氣象、生態環境監測站網(三期)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元):2400000
最高限價(元):24000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卡山管理中心(國家公園候選區)荒漠氣象、生態環境監測站網(三期)
數量:1
預算金額(元):2400000
單位: 批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新建陸地近地層通量監測站2處,其中1處位于滴二區域配置1套荒漠小氣候自動觀測氣象站和1套沙監測專用設備。
1處位于五彩灣區域,配置1套沙監測專用設備,安裝1臺散射氣溶膠激光雷達。(具體內容詳見采購需求)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成本項目全部工作內容。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本項目預留部分項目采購預算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30%,其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60%,如果供應商本身為小微企業,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等文件的規定,對滿足價格扣除條件的中大型企業且在響應文件中提交了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的供應商,價格給予4%的扣除優惠,對滿足價格扣除條件的小微企業且在響應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業聲明函的供應商,價格給予10%的扣除優惠,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享受價格扣除優惠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標項1】
(1)投標人須具有合法完成本項目供貨、安裝、調試及維護其正常運轉的能力;
(2)其他說明:①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②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三、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