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沂市2025年度駱馬湖流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一標段工程總承包(EPC)
新沂市2025年度駱馬湖流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一標段
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沂駱馬湖流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已由新沂市行政審批局以新行審批[2023]可研8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新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市財政配套及上級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新沂市2025年度駱馬湖流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一標段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新沂市草橋鎮、合溝鎮、窯灣鎮三個鎮區約21個自然村;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涉及新沂市草橋鎮、窯灣鎮、合溝鎮3個鎮區,16個行政村,共21個自然村,約4444戶。村內新建DN200、DN300污水主管,收集農戶排放的生活污水后,經新建的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就地排放。
2.1.3合同估算價約:3180萬元,其中建安費約:3130萬元,設計費約:50萬元;
2.1.4工期要求:7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10日歷天,施工工期:60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實際施工日期為準。
2.1.5其他:本項目共分3個標段,的信息為準)。
3.10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本條只對聯合體牽頭單位要求)及擬選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備案。
4.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網銀轉賬(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保函、 □數字人民幣、□信用承諾、□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投標人應在招標人已選擇的繳納方式中任意選擇一種方式繳納。
4.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伍拾萬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江蘇銀行新沂支行
開戶賬號:60290188000207585-00010757
投標人采用銀行電匯、網銀轉賬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轉賬至上述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將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的數據文件(彩色電子掃描件)通過投標工具軟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電子投標文件一并上傳至交易系統。
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按照標段提交,即“一標段一銀行保函(或保險保單或擔保保函)”。
銀行保函要求如下:
(1)銀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須為招標人。銀行保函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人開具的銀行保函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長。
(2)銀行保函的格式以銀行格式為準,保函的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投標保證金金額、保函的有效期限、銀行擔保的內容。
(3)銀行保函應由投標人基本賬戶的開戶行出具(基本戶開戶銀行無出具保函權限需上級銀行出具的,須提供基本戶上級銀行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原件掃描件。
保險保單要求如下:無
擔保保函要求如下:無
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招標人在評標清標階段開通評標系統賬號,招標人自主驗證投標人提供的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并將驗證結果書面告知評標委員會。
4.4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務系統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6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生的利息一并退還(使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信用承諾方式的除外)。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9月8日至 2025年10月17日 09時30分;
5.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 數字證書”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費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