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鹽河以東片區溢流污染治理工程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東鹽河以東片區溢流污染治理工程工程總承包(EPC)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東鹽河以東片區溢流污染治理工程已由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連發改行服發[2024]67號、連發改投資發〔2025〕262號批準建設,項目使用單位:江蘇潤科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集中建設實施單位:連云港市金海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連云港新宏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州區東鹽河以東片區
2.1.2建設規模:
(一)管排工程
根據高新片區淮海花園、四季金輝等31個小區與連云港中等專業學校、市質量檢測研究中心等35個公建周邊排水管網普查與健康檢測結果(31個小區及35個公建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對周邊混接點進行改造,對周邊雨污水管網進行改造,具體詳見初步設計圖紙。
改造DN200-DN800mm污水管網長度約29910米,改造DN200-DN1200mm雨水管網長度 約54160米,混接點改造129處,截流井20座。
(二)管道修復工程
(1)對鳳凰新區內海寧東路、鳳鳴路、鳳舞路、鳳翔路、學院路、丹鳳路、鳳凰大道、銀鳳路、科苑南路、新建東路、新大街、匡井街、西山街等13條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網進行改造。改造DN200~DN1200及混凝土制方形渠道雨水管網約3136米,改造DN300~DN600污水管網約6721米,具體詳見初步設計圖紙。
(2)整治鳳凰河南側2個排口,配套建設DN300截污管網約264m,建設截流井2座。
(3)改造現狀溢流井及截流設施8座。
2.1.3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3727萬元,其中:
(1)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 53 萬元;
(2)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3499萬元;
(3)暫列金額:人民幣:175萬元(不可競爭);
注:投標人投標總價、分項報價(設計費、施工費)均不得超過以上各最高投標限價暫列金額為不可競爭費用必須按此金額報價,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2.1.4工期要求:
總工期要求: 60 日歷天
計劃設計工期: 15 日歷天
計劃施工開工日期:2025 年 10 月3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計劃工程竣工日期:2025 年 12 月 30 日
2.1.5質量要求:合格,具體要求為:
設計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達到本項目招標人要求,符合國家、江蘇省相關規范、標準,各階段設計成果須通過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須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設備、材料品牌須滿足發包人的要求,同時滿足招標人、當地相關部門對設備材料的品牌及技術要求。
2.2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為交鑰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設計、 施工圖預算、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 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2.2.1 本項目設計范圍包含發包人提供的初步設計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滿足發包人要求、初步設計文件要求,使用需求和審圖要求的施工圖設計,各階段所有專業圖紙設計,配合建設單位完成施工圖審查,施工期及后續相關配合服務;
2)法律、法規、招標文件、初步設計文件等規定涉及到本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2.2.2 本項目施工范圍包含發包人要求、完善初步設計文件及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所有施工至工程竣工驗收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排工程(根據高新片區31個小區與35個公建周邊排水管網普查與健康檢測結果,對周邊混接點進行改造,對雨污水管網進行改造),管道修復工程,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發包人要求。
2.2.3 本項目采購范圍包括不限于范圍內管網及其他材料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行;
2.2.4 本項目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2.2.5 向招標人移交竣工驗收所需的各類資料,配合招標人完成各項專業驗收及竣工驗收;
2.2.6 中標人必須執行現行技術規范和標準,向招標人提供合格工程。
2.2.7 報建手續:
1)承包人負責辦理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辦理的各項工程建設手續,并協助發包人辦理各項需以發包人名義辦理的有關權證和相關手續;
2)協助發包人進行各項政府審批報驗工作;
3)根據政府審批的意見,承包人應補充和修改其設計文件,并應考慮到承擔相應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和進度影響。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發包人要求及初步設計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1)設計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2)施工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施工企業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有效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備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在有效期內),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