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5年度太行山東北部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易水河流域)招標公告
2025年度太行山東北部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易水河流域)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5年度太行山東北部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易水河流域)已由易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易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太行山東北部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易水河流域)初步設計的批復、易發改〔2025〕5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 工程名稱:2025年度太行山東北部生態綜合治理項目(易水河流域); 2.1.2 建設內容及規模:2025年度實施人工造林2萬畝,封山育林1.6萬畝,退化林修復0.5萬畝。林業輔助工程:修建蓄水池4個; 2.1.3 工程建設地點:項目區位于易縣安格莊鄉、白馬鄉、獨樂鄉、富崗鄉、甘河凈鄉、高村鎮、狼牙山鎮、良崗鎮、梁格莊鎮、流井鄉、南城司鄉、牛崗鄉、坡倉鄉、七峪鄉、橋家河鄉、塘湖鎮、尉都鄉、西陵鎮、西山北鎮、紫荊關鎮等20個鄉鎮及河北農業大學教學實驗林場; 2.1.4 計劃工期:2026年06月30日前完工;撫育管護期:2025年-2029年12月31日。 2.1.5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含范圍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信譽要求: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的信息為準)。
3.1.3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標準執行。執行對中小微企業進行采購份額預留。若投標人為中小企業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若投標人為大型企業,需預留該項目合同總額的40%以上分包給一家或多家中小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標文件中須附分包協議/意向及相對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若投標人為中型企業,需預留該項目合同總額 40% 的 60%以上分包給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投標文件中須附分包協議/意向及相對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園林相關專業或林業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日當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經理的,不得以擬派項目經理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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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