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潮州市潮安區“光伏+建筑”助力振興鄉村經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人公開招募項目公告
各潛在供應商:
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募代理機構”)受潮州市潮安區安匯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募人”)的委托,對“潮州市潮安區“光伏+建筑”助力振興鄉村經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人進行公開招募,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響應。
一、項目基本情況
1、招募代理編號:04-17-04A-2025-D-F-E22990
2、項目名稱:潮州市潮安區“光伏+建筑”助力振興鄉村經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人公開招募項目
3、資金來源:國資0%,投資人自籌100.0%。
4、項目區域:潮安區轄區境內,選擇國有資產及農村公共資源閑置土地“如農村公共場所建筑及鄉村道路、手續完善的農業設施用地、鎮村污水處理廠、學校籃球場及運動場、停車場、民眾戲臺、村集體物業、廠房等公共屋頂”(具體區域拐點坐標以建設期落實具體位置為準)。
項目內容:為貫徹落實國家“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推動潮安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現公開招募開發潮安區整區“光伏+建筑”發電項目社會投資合作人,由社會投資人負責本項目的融資、投資、建設管理、運營管理及日常維護的相關工作。投資規模為:合理利用潮安區轄區內(具體以建設期落實具體位置為準)開發建設規劃容量約為300M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同時配套建設充電樁基礎設施,電站建設面積約1,344,000m,初步規劃項目總投資約12億元,最終總投資金額以合作方根據取得建設規模指標、合作方投資決策結果和實際建成全容量并網容量為準。
5、合作方式:社會投資人于合作協議簽訂后8個月內在潮安區轄區內開展投資建設新能源發電項目的前期工作。在項目具備相應條件后,投資人按公司化運作方式投資建設運營新能源項目。
6、招募人提供的條件: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協助合作社會投資人辦理公司所需相關手續,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問題,推動項目如期動工并盡快建成運營。招募人配合社會投資人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編制、備案入庫、工程施工管理等相關工作;做好鄉、村及縣直各部門協調工作,招募人或其授權主體與社會投資人簽訂項目合作投資協議,按合作投資協議約定履行責任和義務。招募人充分配合申請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相關優惠政策支持社會投資人的建設運營,促使社會投資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以及保障項目建設施工和完工后的供水、電相關的手續可辦理。
7、社會投資人承擔的任務:由社會投資人按規定承擔本項目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項目的融資、投資、建設管理、運營管理及日常維護的相關工作。社會投資人依據其在本項目中的投資內容及投資協議約定,享有相應投資收益。
項目實施地點: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