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平縣南城區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東平縣南城區供水管網改造工程
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平縣南城區供水管網改造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山東東原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DP-GC-20250904-02;
2.2項目名稱:東平縣南城區供水管網改造工程;
2.3建設地點:位于東平縣南城區;
2.4建設規模:本項目為東平縣南城區供水管網改造工程,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改造DN600輸水管道,長度10.2km,管材為球墨鑄鐵管,管道自城區送水泵房開始鋪設,至清河公園加壓泵站;建設清河公園加壓泵站:采用無負壓泵站,供水規模20000m3/d,揚程50~60m,建設位置位于清河公園北側;
2.5工期要求:360日歷天;注: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2.6質量目標: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本工程施工招標共分為一個標段;
2.8招標控制價:4155.764529萬元;
2.9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3.2投標單位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符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3.4根據《關于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2641號文件),凡被公布為失信責任主體的投標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