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市駱馬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工程-新沂市駱馬湖西部湖區生態清淤工程二期施工標
徐州市駱馬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工程-新沂市駱馬湖西部湖區生態清淤工程二期施工標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徐州市駱馬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工程已由新沂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由以新政務辦備〔2025〕35號備案,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項目征遷清障工作由屬地鎮負責。招標人為新沂市駱馬湖生態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水利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徐州市駱馬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工程的子項目新沂市駱馬湖西部湖區生態清淤工程二期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新沂市窯灣鎮境內。
2.2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窯灣鎮,為保障駱馬湖水生態安全,降低內源污染負荷,減少底泥內源釋放對水質的影響,有效防范駱馬湖水環境災害發生。對西側湖區3.6平方公里范圍的淤積底泥進行清淤治理,清淤總方量約為128萬立方米,計劃分兩期實施。
2.3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新沂市駱馬湖西部湖區生態清淤工程二期施工標,主要實施駱馬湖北堤原堰頭漁場南3km2范圍內,棄土區位于駱馬湖西堤原莫夫河沿線魚塘,清淤土方約為120萬m3。
工程計劃投資約4000萬元。
2.4計劃工期8個月。工程計劃于2025年10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2026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5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合格等級。
2.6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聯合體雙方):投標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資質動態核查結果必須達標)【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質動態核查結果達標提供招標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諾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聯合體牽頭人):本單位注冊的,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且無在建工程(附承諾書)。【提供水利水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項目經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附在投標文件中),可以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1.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
2.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過120天(含);
3.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企業主要負責人(聯合體雙方)、安全員具備《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C證)。
(4)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5)信譽要求(聯合體雙方):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查詢結果為準)。
(6)按招標公告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聯合體牽頭人遞交)。
3.2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家數不超過2家。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