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全南縣龍下鄉川垇段防洪工程監理公告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全南縣龍下鄉川垇段防洪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全南縣龍下鄉川垇段防洪工程監理,已由上級主管部門立項批復,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施工監理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全南縣。
2.2招標規模:工程總投資約3344.37萬元,施工監理招標金額約61.47萬元。
2.3計劃工期:項目總工期36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內容:全范圍監理服務
2.5標段劃分:1個施工監理標。
2.6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3)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5)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
(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7)擬投入上崗監理人員中均應具有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行業監理員上崗證書,監理機構配備人員不少于4人(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要求投標人增派監理人員),其中總監理工程師(水利水電專業) 1 人、監理工程師不少于 1 人,監理員 2 人以上(均含本數),所有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須提供擬派人員開標前連續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且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擬派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退休不足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