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長安工業園區排水管網工程(一期)(第二標段)(施工)-變更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長安工業園區排水管網工程(一期)(第二標段)(施工)已由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以 榕開發改〔2020〕95號、榕開發改〔2021〕51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廣通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州市馬尾區亭江鎮;
2.2. 工程建設規模:
源頭納污、修復及改造管網15公里;具體以招標人的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招標圖紙為依據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長安工業園區排水管網工程(一期)(第二標段),建設內容包括:源頭納污、修復及改造管網15公里。具體以招標人的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招標圖紙為依據;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300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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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27604283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27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